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2-029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6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 20 元( 含税),合 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 币120,000,000.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0股,本次不送红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4.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1 03*****623 王世杰2 00*****429 陈奕3 08*****032 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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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sz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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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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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星华反光公司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反光服饰及其他反光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秉持“安全”、“绿色”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质专业、稳定可靠、富有时尚感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费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职业安全防护、个人安全防护、休闲服饰、功能性面料、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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